人力资源处关于组织在职教职工子女考取大学奖励申报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体现学校对教职工及其家庭的关怀,肯定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发展做出的贡献,同时激励教职工子女刻苦学习、追求卓越,学校研究决定,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当年考入国家计划内统招本科院校的教职工子女进行表彰与奖励。具体办法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其子女在2024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经免试推荐,并被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正式录取者,均可依本办法申请奖励。
二、奖励标准及奖励形式
1.2024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经免试推荐,并被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正式录取者,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现金1000元;
2.报考北方国际大学联盟成员院校并被正式录取的全日制计划内统招生,以员工入职年限为依据,入职满1年,奖励1000元,以此类推,奖励上限为5000元,并根据核定的奖励标准,一次性予以发放。
三、奖励程序及要求
请符合条件教职工于2024年9月6日17:00前,由本人提交申请。需填写《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奖励申报审批表》(附件),并连同高校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员工及子女身份证等原件一并送交人力资源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奖励资金将按财务程序予以支付。
四、其他要求
凡在申报过程中存在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均属违规。学校将立即追回已发放的全部奖励,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奖励申报审批表》
人力资源处
2024年8月20日


